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27号线直达南北校区。学校现有70个招生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外语、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旅游与酒店管理、职业网球、财经、计算机与电信工程、汽车技术与服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11个教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省共10所,我校排名第8)、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百佳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全国高职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学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湖北省首批教学诊改复核院校;是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职教社湖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省级以上重点品牌、特色、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大师工作室等教学标志性成果50多项。2016、2017年度连续入选中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入选教学资源50强。获评2014-2016年度省级“平安校园”、2018年度四星级平安单位、市文明单位和市“五一劳动奖状”,2015、2016、2017年度连续获得市党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居全省第2名;在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等权威发布的全国1423所高职高专学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排名逐年上升,2020年跃升至129名,全省第7,并被评为五星级院校,全国高职院校综合类排名34名,全省第1。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14个,拟招录人事代理人员共20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