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A.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
B.乙公司在乙农庄里的合法财产
C.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
D.受拆迁惊吓的乙公司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赔偿一定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并且是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才可以获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项: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本身是违法搭建的,应该被强制拆除,其经济损失应由违法当事人自行承担。
C项: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不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故不在获得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
D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侵犯人身权并造成精神损害的,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后果严重的同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D项中,乙公司员工仅仅是受到惊吓,并没有被侵犯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所以也不会获得行政赔偿。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乙农庄中合法财产遭受的损害是因为规划局的违法强拆所导致的,所以规划局需要对它进行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