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伙经营,甲因病死亡,其子丁 19 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丁因继承当然获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 经乙丙同意,丁可以成为合伙人
C. 丁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丁不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